(分公司新成立)刻章备案需要提供以下资料
1.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1份
2.总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1份
3.需由企业出具申请书(见样稿、需总公司加盖公章)
4.分公司负责人与总公司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1份, (注:法人是外国人的需提供护照复印件,法人是港澳台同胞需提供回乡证复印件)
5. 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样稿)
申 请 书
广州市公安局天河分局
兹我单位因新成立,特申请刻制“ XXXX有限公司XX分公司”XX章共X枚,现委托XXX同志为我方办理此事,望给予办理相关备案手续。
特此申请
负责人(签名):
经办人签名:
XXX有限公司XX分公司
年 月 日
以上情况属实,同意分支机构刻制xxxxxx公司xxx分公司xx章。
总公司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