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纳税人:
根据《广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纳税人启用发票专用章有关事项的公告》(广州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1号)的要求,广州地区新版发票专用章印模备案工作已开展,现将相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本次
发票专用章印模备案工作时间为2011年5月1日至2011年9月30日,逾期未办理备案的,按相关规定处理。
二、印模备案程序
(一)领购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到公安部门指定的刻章单位(广州世印印章器材有限公司,电话:020-87733779)
刻制新版发票专用章。
(二)刻制新发票专用章后,填写《发票领购申请表》一份(包括单位名称、地址、证件号码及经办人姓名),
加盖新版发票专用章印模及企业公章印模,交我局发票前台发票发售窗口留存备查。
三、《发票领购申请表》可在各个发票前台索取,或在地方税务局网站→下载区→分局下载→发票系列下载。
四、新版发票专用章规格详见附件。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
2011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