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秀区企业名称(公司)后变更申请刻制新公章(财务专用章),请提供以下手续:
1、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法人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法人请在身份证复印件上签名、留电话)
3、股东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并签名留电话(如果股东是以公司名义的,则需要股东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股东公司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请在复印件上股东人公司的公章,股东公司的法人请在刻章申请上签名并盖股东公司的公章,注意:不要盖在签名上);
4、工商变更核准通知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5、刻章申请书;
6、交回旧印章给公安局销毁,由公安局开印章销毁回执给客户;
注意:在办理之前,敬请先把留银行印鉴的小卡片盖印(所有要留印鉴的都要,一旦交回,则无法再取回来的)。
刻章申请
广州市越秀区公安局:
本公司原名xxxxxxxx公司 ,于20xx年xx月xx日变更为xxxx公司 ,现因业务需要,申请刻制 xxxxxxxxxxxxxx公司公章、财务专用章各壹枚。
现在委托xxx(身份证号:xxxxxxxxxxxxxxxx )前来办理刻制印章的相关手续。
销毁印章印模
单位名称:
法人签名:
股东签名:
经办人签名: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