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秀区企业名称变更(超过一个月)申请刻制新公章(财务专用章),请提供以下手续:
1、 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 法人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法人请在身份证复印件上签名、留电话)
3、 股东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并签名留电话(如果股东是以公司名义的,则需要股东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份,股东公司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请在复印件上股东人公司的公章,股东公司的法人请在刻章申请上签名并盖股东公司的公章,注意:不要盖在签名上);
4、 工商变更核准通知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5、 开业通知书或最新的股东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工商局企业登记注册资料)
6、 保证书;
保 证 书
广州市越秀区公安局:
本公司原名广州市XXXXXXXX公司,于XXXX年XX月XX日变更为广州市XXXXXXXX公司。
由于(说明原因),本公司到现在才来申请刻制公章和X章。本公司保证:本公司 xxxx年xx月xx日之前从没有刻制过广州市XXXXXXX公司公章及其他印章,如有私刻,本公司愿意承担私自刻制该公章及其他印章章所引起的一切债权债务和法律责任。
特此保证。
现申请刻制广州市XXXXXXXX公司公章、X章各壹枚,共X枚。
现委托xxx(身份证号:xxxxxxxxx )前来办理刻制印章的相关手续。
申请销毁印章印模 公司名称(新):
(盖原公章):
法人签名:
股东签名:
经办人签名: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