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珠区(分公司新成立)刻章申请需提供备案资料
1、总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2、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复印件;
3、分公司负责人身份证和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4、申请书《总公司加盖公章》
5.如果的法人代表自己去公安局备案,请把下面申请书里面的“现委托本公司职员***(身份证号码:**************)办理刻章备案手续!”改成“由本负责人亲自己办理刻章备案手续!”
申请书
海珠区公安分局:
********分公司于****年**月**日新成立,现因业务需要,申请刻制*******分公司公章、****章、****章各壹枚。
现委托本公司职员***(身份证号码:**************)办理刻章备案手续!
分公司名称:
分公司负责人签名:
经办人签名:
日期:
情况属实,同意本公司分支机构刻制
******分公司**章**章各壹枚。
总公司名称(盖章):
总公司法人签名: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