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张书锋)新郑市的杜某是个“能人”,别人开不来的证明,她都能给搞来。可让她身边的熟人大跌眼镜的是,6月19日,杜某因伪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印章罪被判刑了。
2010年的一天,杜某乘车去县城探亲,路边张贴的制作假证件、假印章的小广告引起了她的兴趣。她赶到广告上的小店,制作了龙湖镇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公章、新郑市人民政府婚姻登记专用章、假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龙湖镇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入户证明等物品,想专门为人开具假证明从中牟利。
2011年12月,得知赵女士为儿子办理入户证明一事忙得焦头烂额,杜某便托人联系到赵女士,将盖有假的龙湖镇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中心公章的入户证明给了赵女士。后来,赵女士使用该证明办理了入户手续,杜某从中收取“手续费”。 然而,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杜某的行为终于被人揭发。2012年4月,新郑市公安局民警从杜某的住处搜出“新郑市人民医院诊断证明专用章”一枚、“新郑市龙湖镇卫生院出生医学证明专用章”一枚、“新郑市龙湖镇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中心公章”一枚、空白结婚证10本、空白出生医学出生证明10张、新郑市龙湖镇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假证明5张。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杜某伪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印章,其行为已构成伪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印章罪,念其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又系初犯,遂依法判处其拘役5个月,缓刑6个月。(线索提供高兵王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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