揣着一只假 公章,吕某等三人在肥西、巢湖等地连设骗局,谎称租赁脚手架,骗取三家租赁公司大量建材,涉案金额超过300万元以上。由于该行业租赁市场秩序混乱、法律意识淡薄,有的公司甚至等警方来调查也没明白自己原来是被骗了。
2010年2月份,安徽省某租赁站接到一笔“大单”。来自肥西县的吕某称,自己受一家公司的委托,来租赁大批钢管、扣件等工地脚手架材料。由于对方有公司印章,而且需求量很大,租赁站无法拒绝这一纸合同。吕某刚开始还是按合同办事,不仅提前付了订金,而且拿一批货便将上一批货的租金付清。租赁站前后收到十几万元的收益。如此以来,两方合作似乎如鱼得水,吕某的“胃口”也越来越大,到了同年8月份,租赁的材料价值已达到300万元。然而不妙的是,吕某付租金的速度是越来越慢,直到一拖再拖。
一年多过去了,吕某开始处于半消失状态,不仅不归还脚手架材料和租金,连面也见不上了。直到今年元月份,租赁站向肥西警方报案。今年3月中旬至4月中旬,涉案的三名主要嫌疑人吕某、王某、沈某分别归案。经调查得知,原来三人以前就在工地上干过工程。两年来,他们利用私刻的一家肥东公司的 印章到处奔走,将租来的脚手架材料直接变卖,获利不菲。被骗的包括肥西、巢湖、瑶海等三家租赁企业,涉案金额达380万元左右。
涉及此案的几家企业,对嫌疑人的作案几乎毫无防范,在签订、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对对方的资格审查及租赁物用途审查流于形式。巢湖那家企业甚至在警方来调查时,还不知自己已经被骗。(记者马翔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