刻7200枚假公章主犯被判7年半
信息时报讯 (记者 蔡胜龙通讯员 李有军 蓝永山)昨日上午,惠州市惠城区人民法院对一起涉案假证件达2700多本、各类假公章7200枚的团伙案作出一审宣判,其中主犯王金明获刑7年半。其余12名被告分别获刑1年10个月至7年不等。
据了解,从2005年9月起,王金明租住惠州一出租屋,购置电脑、打印机等制作假证的工具,并刻制大量各类国家机关印章,成为专门制作伪造证件的地下窝点,2009年起,王金明、赵荣华、胡建绥等9人先后加入该假证件制售网络,采取发名片、上网、喷印制假证电话号码等手段招徕顾客。黄建伟则开设了永胜刻章店,直接“对口”帮助朱华生等人刻制国家机关公章及办证用的各类私章。一个集制作、贩卖、销售“一条龙”式的制贩假证件犯罪团伙形成。
今年3月14日,公安机关查获了王金明的制假证窝点,此后,先后抓获赵荣华,查处黄建伟的永胜刻章店、王双田的制作假证窝点。据悉,这起公安部督办的大案,共抓获团伙犯罪嫌疑人48人。其中,刑事拘留13人,系广东目前最大制贩假证、假印章团伙案。
惠城区法院经审理认为,王金明、胡加荣等人行为均构成伪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印章罪,且情节严重,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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