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假印章骗公积金坐牢
伪造一公司的印章 被判1年徒刑
广州日报讯 (记者练情情 通讯员贺小丹)一年轻男子罗某通过伪造印章,提供伪造的租房合同等帮他人提取公积金,昨日,罗某被广州市南沙区法院以犯伪造公司印章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罗某现年25岁。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罗某于2011年10月开始,在广州市南沙区等地张贴帮助他人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小广告,通过向委托人提供伪造的租房合同、发票及盖有印章的住房公积金提取表协助提取住房公积金并按提取比例收取报酬。
广州中船龙穴造船有限公司的龙某某获得上述信息后即与罗某通过电话进行联系。龙某某于12月26日使用被告人罗某提供的盖有“广州中船龙穴造船有限公司”印章的住房公积金提取表和租房合同、发票,在某银行广州市海珠分行顺利提取住房公积金和住房货币补贴5600元。
该银行工作人员事后发现“广州中船龙穴造船有限公司”印章有异,随即与广州中船龙穴造船有限公司核对,该公司查对后发现上述印章属伪造,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接报后,于2012年4月9日将罗某抓获归案,并在其身上搜获7张盖有“广州中船龙穴造船有限公司”印章的空白住房公积金提取表。经鉴定,上述印章属伪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