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水男子用假印章签合同诈骗百万货物领刑15年
(西安晚报讯)伪造公司印章、资质文件,与被害单位签订合同,白水县一男子诈骗一家公司价值数百万元货物。日前,他被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15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昨日,记者从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了解到,现年37岁的丁剑红是白水县人,于2011年9月以涉嫌犯合同诈骗罪被当地警方逮捕。经法院审理查明:2010年5月,被告人丁剑红伙同姚李斌(在逃)虚拟中国有色金属工业第六冶金建设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六冶公司)员工吴全、张工等人,伪造中国六冶公司印章、法人签名等,与湖北省宜昌市弘健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弘健公司)签订PE水管购销合同,合同总额780万元。2010年5月28日至6月7日,弘健公司给丁剑红、姚李斌发PE水管12车,价值226.2526万元。被告人丁剑红安排雷玉茹、雷涛将货物验收,并加盖伪造的中国六冶公司库房专用印章后,分别存放在渭南、咸阳、银川等地,非法占有。破案后,已追回价值159.9832万元的货物并返还被害单位,其余价值66.2694万元的货物未能追回。法院以合同诈骗罪判处被告人丁剑红有期徒刑15年,处罚金10万元。 (记者 王晓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