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某因犯伪造印章罪被判拘役
来源:解放日报 作者:韩根南
本报讯 (韩根南)现年42岁的湖南省楼底市农民朱某,2008年和2011年均因犯伪造事业单位印章罪,分别被判处拘役4个月和5个月。近日,朱某现又因贩卖假文凭被闸北区法院判处拘役4个月。 今年5月16日,朱某经电话联系后,在本市沪太路交城路口,将一本盖有某职业技术学院印章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以100元的价格卖给他人时,被公安人员当场抓获。到案后,朱某主动向公安机关交代,他暂住的地方有一枚伪造的上海某大学印章,后公安人员起获了假印章。 法院认为,朱某明知是伪造的高等院校学历证明而予以贩卖,又伪造一枚高等院校印章,其行为已构成伪造事业单位印章罪,依法应予惩处。鉴于被告人朱某有自首情节,依法可从轻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