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富的一半来自合同,企业从事经济活动取得经济效益的桥梁和纽带亦是合同,当然合同也是产生纠纷的根源。如果企业在日常的经济交往中陷入合同陷阱中,企业就可能因此蒙受巨大的经济损失。因而企业合同管理是企业管理的重要内容,搞好合同管理,是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增加企业经济效益的最基本的要求。而合同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公章管理亦是不容忽视的,甚至更是容易产生风险和圈套的地方。那么,企业合同管理中的公章管理应注意哪些问题呢?
一、公章是企业民事活动的意思表示。应由专人掌管。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时合同成立。”此条说明:合同书上即便没有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签字,只要加盖了公章,合同同样生效。在企业中,能够使合同生效的公章是合同专用章(企业名章也是在企业管理中能产生合同效力的印章),其他公章如财务专用章,企业科室的印章原则上不能仅凭此使合同生效。既然公章是企业民事活动的意思表示,所以企业应将公章交由可靠人士掌管,并不可随意由多人掌管,应做到谁掌管谁负责,将责任落实到人头。
二、建立公章掌管人的责任制度
公章应由专人掌管,但有时企业业务人员确需携带公章外出公干,这时应当由 公章掌管人持印跟随,不能将公章交由非公章掌管人携带或使用,以防止责任不清。另外,更换公章掌管人时,应当制作公章交接备忘录,记录交接日期,并由前后手掌管人签字。必要时重新刻制公章,以区别不同公章掌管的责任人。
三、建立用印审查及用印登记制度。
合同文本应由企业合同审查人审查后方可使用公章,而且使用 公章应当履行登记程序,即记录公章使用文件的名称,申请使用公章人等,并由申请使用公章人在登记簿上签名。
四、尽量不在空白合同或空白纸张上加盖公章。
在空白合同或空白纸张上加盖公章使企业增加了合同风险,尤其在企业人员不稳定的情况下。所以,企业应谨慎对待在空白合同或空白纸张上加盖公章的行为。如确有需要,须经特别批准并办理领用手续,使用完毕经审查无误后,办理准销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