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 联系我们 繁體中文
公告: 各位贵客户:我司乔迁至广州市天河区五山路141号之二尚德大厦A2314房。 感谢各位贵客户长期以来的支持与关照,我司将继续为您提供优质的产品与服务,并感谢您再次惠顾。
首 页 产品中心 印章图谱 营业网点 下载中心 新闻资讯 工商代理 支付方式 人才招聘
站内新闻
企业新闻
印章法规
·纳税人发票专用章式样更新
·关于刻制和使用发票专用章
·关于发票专用章刻印的问题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纳税
·关于启用新发票专用章的通
·印章材质说明(优缺点)
·印油原因导致印章印迹不清
·关于及时办理新版发票专用
·广州市公安局关于刻制印章
·广州哪有刻章的,广州哪里
首页 >> 新闻中心 >> 站内新闻 >> 纳税人名称变更要换新的发票专用章
纳税人名称变更要换新的发票专用章
来源:世印刻章网 作者:世印刻章 发布时间:2012-11-13 13:25:08 点击数:9479
      信息时报讯 (记者 叶静 通讯员 朱彦 姜海军 张帆) 近期,记者从广州地税了解到,个体、企业在办理更名后,往往会立刻刻制新公章,但容易忽视了同步刻制新发票专用章,尤其在税务登记变更业务后,贪一时之便依然使用更名前的旧发票专用章,导致众多“乌龙”发票出现。广州地税提醒,领有发票的纳税人,在办理税务登记变更时,要特别注意变更名称的后续手续,避免因“大头虾”而影响日常经营时发票开具,甚至引起消费者投诉。
  广州地税表示凡个体户、企业更名,办理税务登记变更后,地税“大集中”征管系统,会根据税务登记变更内容及时调整发票在线系统中收款方的名字。因此,企业完成地税税务登记变更手续后,及时刻制新章,同时到主管地税机关办理发票专用章备案即可。更名后,不刻新章,继续使用印有旧名字的发票专用章,是乱盖章行为,违反政策法规的规定。
  记者采访时发现,办税大厅现场就有几位等候办理发票专用章备案的人员,有个体户、有企业。“办完变更手续后,忘记刻制新名的发票专用章,一直使用旧章,最近被顾客投诉了。”一位经营餐饮的个体户主尴尬表示道。记者了解到,由于税务登记变更后“大集中”征管系统的同步,打印发票时候收款方名字马上更新为新名字,在发票上加盖旧章,很难逃过消费者的精明眼。
  广州地税强调,发票专用章是用票单位在其开具发票时加盖的有其名称、税务登记号、发票专用章字样的印章。因此,单位改名后,要记得换章,公章、发票专用章一个不能少。刻制新章时,如单位名称字数过多,可使用规范化简称。单位切勿贪一时之便,继续使用旧名字的发票专用章。
联系我们 | 关于我们 | 人才招聘 | 营业网点 | 管理入口
Copyright @ 广州世印刻章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五山路141号之二1309房 网站备案号:粤ICP备1102880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