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男子获刑四年半
本报讯 (记者胡迪 通讯员李世寅、吴艺明)以住宅为据点,以手机作为联络工具,多次利用电脑、打印机、扫描仪、过塑机等工具伪造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印章制作各类假证、假印章进行贩卖,获利近1.6万元。近日,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依法以被告人李某卫犯伪造、买卖国家机关印章罪,伪造事业单位印章罪,伪造居民身份证罪,判处其执行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
自购工具售卖假证
2011年3月至2012年7月间,李某卫伙同王某连(另案处理)以中山市西区星晨广场5幢住宅为据点,以手机作为联络工具,在阜沙镇天盛花园、隆发一街等多处书写、张贴办证广告招揽办理假证业务。据了解,李某卫购买空白文本、封面等作为原材料,以电脑、打印机、扫描仪、过塑机等为工具,伪造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印章制作各类假证、假印章,并贩卖,而同伙王某连则负责联系业务并送货、取款。
2012年7月10日,公安人员在上述住宅将李某卫及王某连抓获归案,并当场缴获伪造名为“罗某住、罗某高、刘某翔”的居民身份证3个;伪造的“广东省中山市国家税务局”、“中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中山市黄圃镇人民政府计划生育办公室”、“中山市阜沙镇人民政府计划生育办公室”、“中山市公安局阜沙分局户口专用”、“电子科技大学中山学院”、“中山市杨仙逸中学”等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印章共852枚;证书封面、纸质印刷本共3490份;胶质字粒册1本。
假身份证制作网上完成
据李某卫证实,2011年3月始,其购买了一批用于伪造证件、印章的电脑、打印机等机器设备,开始制作假证、假印章用于贩卖,并通过。一般是购买者提供信息,李某卫按要求制作好假证、假印章后再出售给购买者,从中谋取非法利益。而假身份证则是李某卫按客户的要求,由客户在网上寄相片并提供身份证号码和地址,李某卫转发给制假身份证的人,收到证件后再出售。
法院认为,李某卫伪造、买卖国家机关印章,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伪造、买卖国家机关印章罪,另外还构成伪造事业单位印章罪和伪造居民身份证罪。法院遂判决李某卫犯伪造、买卖国家机关印章罪、伪造事业单位印章罪、伪造居民身份证罪数罪并罚判决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
(来源:广州日报) |